113國立東華大學宗燦獎學金申請案本系開放收件
本系開放申請時間為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11日(三)中午前為止(逾時恕不候,以紙本資料送達系辦公室時間為準)。
相關資料請繳交一份正本以及完整pdf電子檔即可。
申請資格如下(均須符合,其中第2項二擇一):
- 本校在籍學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班)。
- 具備「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二擇一)。
- 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GPA3.0以上、操行成績二學期均為甲等以上、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
檢附資料如下,第1~3項務必檢附,第4~5項依適用之申請資格檢附(「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檢附第4項、「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檢附第5項),第6項不強制。
- 申請推薦表(如附件)。
- 前一學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獎懲紀錄)--印成A4即可,而且毋須全正本。
- 家庭成員每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員每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係指申請人國稅局報稅資料內之所有成員,與父或母,或父母合併報稅之各類所得清單。碩、博士研究生單獨報稅者,則請出具個人報稅各類所得清單;應提供財產歸屬資料人員亦同前述說明,財產歸屬資料可至國稅局查詢。)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說明書(經導師核章或提供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補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