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五年修讀學碩專區

 ~~本校大三、大四學生申請「連續修讀碩士學位」優勢很多喔!~~

所謂「連續修讀碩士學位」,即大三學生於第六學期公告期間內,向本系申請連續修讀碩士學位,凡甄選通過者(準研究生)可於第四學年開始修讀碩士班課程。準研究生在大學期間所修習之碩士班課程及學分,於錄取本校碩士班後,得全數申請抵免,並且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士、碩士學位。

◎本校大學部同學申請連續修讀碩士學位,八大優點如下:

 
1.大學前四年所修讀碩士班課程,均免另繳學分費,可大幅減輕就讀研究所的學費負擔。
 2.經錄取之準研究生,於大四期間學雜費得減半收取。
 3.大學修讀三年,碩士班進修二年,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縮短就學期間,並
   提升自我競爭力。
 4.甄選通過之準研究生所修碩士班課程(達80分(A-)以上者)學分得全數抵免。
 5.甄選通過之準研究生可優先推薦擔任教學TA。
 6.申請連續修讀,不需費用,亦不需參加筆試,僅需準備成績證明及審查資料即可。
 7.本校各系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在學前三年成績為該系前百分之十且經甄試或入學考試正取本
    校碩士班或僑生經由其他管道分發入學者,得申請獎學金五萬元。
 8.碩士班就讀期間成績優異者,得依本校「優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勵辦法」再申請五萬元獎學金。


國立東華大學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

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細則

中國語文學系五年修讀學、碩士課程地圖

國立東華大學優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勵辦法

 中文系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招生文宣

 

◎相關表件下載:中國語文學系準研究生申請書
                                 
中國語文學系學生上修必修課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