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輔系公告】修讀本系為輔系之相關規定
學士班
-
依照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規定:(以下為摘錄)
- 配合學程制度實施,學生修讀輔系毋須事先提出申請或登記。
- 修讀他系為輔系之學生,除應修滿主系主修領域(major)學程及校核心(通識)課程等最低畢業之學分數外,應加修輔系規定之專業(門)必修科目。
- 各輔系訂定之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數不得少於二十學分,選修與主系課程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輔系課程,學分不得重複計算。
-
依照上述規定,選修中國語文學系為輔系,應修學分至少為22學分(必修13、選修9),課程科目情形如下:(可點選下載)
必修科目 |
選修科目 |
|
文學領域 |
中國文學史(6) |
自人社院基礎學程中本系開設課程、核心學程及本系選修學程中(不含專題製作及華語文教學學程)所列科目修習,至少9學分。 |
語言文字領域 |
文字學(4) |
|
思想領域 |
四書(3)或 國學導讀(3) 兩門選一 |
|
13 |
9 |
碩士班
1.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規定,申請本所(組)輔系者,應為本校碩士或博士生入學後提出申請,修讀同級或向下一級之輔系(所、組、學位學程)。
(◎研究所學生修讀輔系(組)、學程申請表)
2.研究生修讀同級或向下一級輔系,修讀輔系學分應為本學制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另滿足加修輔系規定之專業必(選)修科目學分。
3.研究生修讀輔系課程,均須繳交學分費;修讀在職專班為輔系者,依在職專班學分費收費標準。
學系別 |
中國語文學系 |
|
學制 |
碩士班 |
|
專業必修 |
科目 |
學分 |
引導研究 |
2 |
|
專業選修 |
科目 |
學分 |
專業選修科目 |
15 |
|
完成輔系 至少應修 學分及注意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