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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班考試】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榜單

注意事項

~正取生請仔細閱讀,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正取生:

  1. 正取生應於放榜起至115年04月15日(三)止(含當日,以國內郵戳為憑),將學、經歷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寄件資訊請見錄取通知單)或親自繳交至本校錄取系所,辦理驗證、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驗證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2. 正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學歷(力)證件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系所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經遞補之錄取生須於當梯次遞補錄取公告指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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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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