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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理轉學修業證明書?

已退學學生,只要在校曾修習滿一學期以上且具有成績者,請持離校手續單(所有單位須核章)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本校會開具轉學修業證明書,並於七個工作天後,以掛號信寄至同學家中(學生亦可申請自行領取)。

按此連結到教務處網站

 

 

國立東華大學
蔡助理
電話 03-8635672
傳真 03-8635670
 
陳助理
電話 03-8635673
傳真 03-863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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